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灵璧县信访局主要职责
发布人:admin  来源:信访局  发布日期:2015年01月04日
(一)贯彻执行中央、省、市、县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,拟订具体实施意见并督促落实。
(二)负责处理县内外群众、境外人士、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、县政府、县领导同志及县信访局的来信来电,接待群众来访。
(三)坚持信访工作“属地管理、分级负责,谁主管、谁负责,依法、及时、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”,处理各类信访问题和突发性信访事件。
(四)受理、交办、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;督促、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。
(五)承办上级和县委、县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;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。
(六)研究、分析信访情况,开展调查研究,及时向县委、县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。
(七)对县委、县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乡镇、经济开发区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。
(八)组织县党政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,督办县领导批示交办的信访事项。
(九)组织全县信访工作目标管理的考核、奖惩,组织全县信访干部培训工作,开展信访法规政策宣传。
(十)承办县委、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